本場設下列課、室、分場及站:
一、茶作技術課。
二、製茶技術課。
三、茶葉機械課。
四、產業服務課。
五、行政室。
六、魚池分場。
七、文山分場。
八、臺東分場。
九、凍頂工作站。
十、南投農藥檢驗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4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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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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