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2條場長綜理場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場長襄助場長處理場務。
- 第3條秘書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四、行政事務之管理。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
- 第4條本場設下列課、室、分場及站:一、茶作技術課。二、製茶技術課。三、茶葉機械課。四、產業服務課。五、行政室。六、魚池分場。七…
- 第5條茶作技術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茶樹遺傳育種。二、茶樹種原蒐集及利用。三、茶園栽培管理。四、茶樹生理研究。五、茶樹有害生物診…
- 第6條製茶技術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茶葉製造加工技術及製茶品質之控制。二、茶葉品質之鑑定。三、茶葉多元化產品之研發。四、茶葉化學…
- 第7條茶葉機械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茶園機械研發及改良。二、製茶機械研發及改良。三、茶園灌溉技術研發及改良。四、其他有關茶葉機械…
- 第8條產業服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茶業推廣技術研究。二、茶業產製銷技術訓練。三、茶業產銷班經營管理輔導。四、輔導茶區茶葉分級包…
- 第9條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秘書、總務、研考、法制及公關。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 第10條本場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第11條本場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第12條魚池分場掌理下列事項:一、中南部茶區茶葉產製技術之研究改良。二、茶樹優良品種培育之改良及利用。三、輔導中南部茶區茶樹栽培…
- 第13條文山分場掌理下列事項:一、北部茶區茶葉產製技術之研究改良。二、茶樹優良品種培育之改良及利用。三、輔導北部茶區茶樹栽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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