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農業推廣課掌理下列事項:一、農業推廣教育之研發及推廣。二、農業企業化經營及休閒農業之研發及推廣。三、農產品運銷技術之研發及推廣。四、農業資訊傳播及經營管理資訊化之研發及推廣。五、農村綜合發展及農村生活改善之推廣。六、農業產銷班經營管理及產銷技術輔導。七、農民組訓及農業策略聯盟之策劃及推動。八、區域性農業聯繫會議之規劃及推廣。九、國際農業合作。十、農業改良研究成果之保護、管理及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