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二章 組織 › 第二節 會務委員會 第7條 會務委員會以實有會務委員數為應出席人數。會務委員連續二次會議(包括臨時會)未依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請假而不出席會議者,視為辭職,並自第二次會議結束之次日起生效。前項視為辭職之會務委員名單,由農田水利會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