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第二章 組織 › 第一節 會員 第4條 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受益土地,發生權利取得、設定、移轉、變更或消滅致會員會籍異動時,農田水利會應依職權或當事人之申請,取得地籍異動資料變更會籍,並通知當事人。當地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異動登記時,得應當事人之要求將登記之地籍異動資料副知當地農田水利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