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 第10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0條 各分署因業務需要,得於農產品產銷地區設辦事處,置主任一人,由技正或專員兼任;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