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副局長二人,襄理局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