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1條 法規: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第五章 研發成果之維護及審議 第31條 智審小組任務如下:一、國有研發成果申請智慧財產權及終止智慧財產權維護之許可。二、國有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及計價之審議。三、研發成果之專屬授權、無償授權及成果讓與之核准。四、其他需本部同意之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及分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