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9條 依第三條申請中央主管機關獎勵者,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後,送中央主管機關進行評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