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7條 法規: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7條 雇主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第三條所定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向本部申請許可。本部為前項許可前,得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提審查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