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2條 法規: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2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並基於國家之平等互惠原則,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國內就業市場情勢、雇主之業別、規模、用人計畫、營運績效及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之貢獻,核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名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