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14條 法規: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4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條第四款第三目工作之資格、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準用第二條至第十二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