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52-3條 法規: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四章 其他促進就業措施 › 第八節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第52-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得辦理下列事項:一、職務再設計。二、繼續僱用補助。三、其他有關就業協助事項。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