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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承貸金融機構未依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而貸款人有第十七條或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情形,承貸金融機構應返還本部已撥付之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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