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第12條 法規: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2條 本貸款之用途,以購置或租用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