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就業服務法母法 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相關 第4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定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如下:一、廣告費。二、命題費。三、閱卷或評審費。四、場地費。五、行政事務費。六、印刷、文具及紙張費。七、郵寄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