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就業安定費收入。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三、勞工權益基金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三款所定勞工權益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勞工權益基金(專戶)賸餘專款。二、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勞工權益基金之孳息收入。四、捐贈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