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第6條 法規: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6條 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二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三年之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超過百分之一點五時,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前項利息補貼期間最長七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