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4條 本辦法自本條例施行之日施行。但有本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分別自本條例一部或全部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