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6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6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三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