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4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4條 主管機關對受託辦理職業輔導評量單位,得提供下列補助︰一、服務費或人事費。二、評量工具費。三、行政管理費。四、督導費。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