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9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9條 本準則補助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