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2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2條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雇主或求職者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收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