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第10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10條 審查小組應針對各單位所送綜合評量報告進行審查,並向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審查報告。前項審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一、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人員之各項工作內容由身心障礙者執行之可能性。二、不計入員工總人數人員之職務由身心障礙者勝任之可行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