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法所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其設立目的分為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及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定義如下:一、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謂依公司法所設立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所設立之商業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者。二、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謂依法設立之財團、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或其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者。 本條定義的名詞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 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