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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5條雇主依前條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或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一、申請書。二、全年度訓練…
- 第6條雇主依第四條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或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訓練費用最高百分之七十之補助。但補助總額上限不…
- 第7條雇主依第五條所送之訓練計畫書,經審核通過且實施完畢者,應於當年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一、請款之領據…
- 第8條雇主應依第五條核定訓練計畫書實施訓練,無正當理由連續二年單一班次參訓率低於原預定參訓人數之百分之六十,且逾核定班次三分之…
- 第9條雇主於計畫執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課程不予補助,並廢止原核定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一、未經同意,自行變更部分訓練計畫書內…
- 第10條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補助其訓練費用;已發給者,經撤銷或廢止原核定處分後,應限期命其返還:一、未依據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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