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 第3條 法規: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3條 前條第一項所定補助之項目如下:一、開辦之設施設備費。二、設施設備汰換費。三、房屋租金。四、人事費。五、業務費。地方主管機關購置前項第一款及二款之設施設備,其採購及財產管理應依有關規定及法定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