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2條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並基於國家之平等互惠原則,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會商文化部訂定本辦法許可之人數數額,並由本部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