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8條 法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支持退休後再就業 第28條 六十五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