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26條 法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相關法規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促進失業者就業 第26條 主管機關對於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應協助其就業,提供相關就業協助措施,並得發給相關津貼、補助或獎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