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6條 法規: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二章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第6條 人力仲介業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界定納入本計畫之範圍及建立檔案,並定期確認有否變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