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第三章 個人資料管理程序 第10條 人力仲介業依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之告知義務,應建立下列作業程序:一、依據蒐集資料情況,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二、確認符合免告知當事人之事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