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應辦職業訓練之事業機構,須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職業訓練費用動支情形,報主管機關審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