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6條 法規: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相關法規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相關 第16條 申請補助之單位提出具有延續性之申請案,應於首年提出總計畫目標、分年工作計畫目標、各年度執行期間、工作項目及經費概算,並分年申請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