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0條 法規:勞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第10條 受託人應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檢具下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