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6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6條 主管機關得將職務再設計相關事項,委託依法設立之相關專業機構、團體或學校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