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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凡參與或辦理技能檢定人員,知悉或持有下列事項,應保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洩漏或盜用:一、學、術科測試試題。
二、術科測試評審標準及評審表。
三、學、術科測試試題之參考答案。
四、學、術科測試答案卷(含工件作品及評審表)。
五、成績有疑義之測試成績相關資料。
六、題庫命製、監場及監評人員之姓名及相關資料。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經預先公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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