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第9條 法規: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第9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