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第2條 法規: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第2條 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類型如下:一、墜落。二、感電。三、倒塌、崩塌。四、火災、爆炸。五、中毒、缺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