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第1條 法規: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第1條 本標準依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