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65條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十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 第四節 管理 第265條 雇主對於高壓以上之停電作業、活線作業及活線接近作業,應將作業期間、作業內容、作業之電路及接近於此電路之其他電路系統,告知作業之勞工,並應指定監督人員負責指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