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47條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十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 第一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247條 雇主對於發電室、變電室、受電室及其類似場所之特高壓電路,其連接狀態應以模擬線或其他方法表示。但連接於特高壓電路之回路數係二回線以下,或特高壓之匯流排係單排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