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40條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十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 第一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240條 雇主對於高壓或特高壓用開關、避雷器或類似器具等在動作時,會發生電弧之電氣器具,應與木製之壁、天花板等可燃物質保持相當距離。但使用防火材料隔離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