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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雇主對於鍋爐用水,應合於國家標準一○二三一鍋爐給水與鍋爐水水質標準之規定,並應適時清洗胴體內部,以防止累積水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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