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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23條

雇主對於基樁等施工設備之作業,應訂定一定信號,並指派專人於作業時從事傳達信號工作。
基樁等施工設備之操作者,應遵從前項規定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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