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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中低面承受壓力之端板,且形成球面之部分未以牽條支撐者,其最小厚度準用第十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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