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84條 法規: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動力堆高機 第84條 駕駛座採用升降方式之堆高機,應於其駕駛座設置扶手及防止墜落危險之設備。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駕駛座應使用緩衝材料,使其於走行時,具有不致造成駕駛者身體顯著振動之構造。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