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113條 法規: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八章 標示 第113條 剪斷機械之安全裝置,應標示下列事項:一、製造號碼。二、製造者名稱。三、製造年月。四、適用之剪斷機械種類。五、適用之剪斷機械之剪斷厚度,以毫米表示。六、適用之剪斷機械之刀具長度,以毫米表示。七、光電式安全裝置:有效距離,指投光器與受光器之機能可有效作用之距離限度,以毫米表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