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24條 法規: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24條 經撤銷登錄或因產品與申報資訊不符而經廢止登錄者,其原申報文件不得再供申報之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