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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經撤銷登錄或因產品與申報資訊不符而經廢止登錄者,其原申報文件不得再供申報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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